第60章 秦明月的第二个议案,全票通过(1 / 2)

人民大会堂,人大会议现场。穹顶上的红星在灯光下熠熠生辉,金色的党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中央。秦明月站在发言席上,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裙,头发扎成低马尾,表情冷冷的,跟平时一样。但她的手指在发言稿上轻轻敲着,一下一下的——那是她紧张时的小动作。她从来不紧张,但现在她的手指在敲。

发言稿她已经改了十七遍。第一稿太温和,第二稿太激进,第三稿数据不够详实,第四稿又太过冗长。她每天晚上在书房里改稿子,林锋在旁边看文件,两个人各忙各的,偶尔抬头对视一眼,谁也不说话。改到第十一遍的时候,她把稿子摔在桌上,说“我不改了,爱通过不通过”。林锋把稿子捡起来,翻了一遍,说“这一段不行,太煽情了”。她说“煽情怎么了?煽情才能打动人”。他说“打动人靠的是事实,不是眼泪”。她瞪了他一眼,拿回去又改了六遍。

“各位代表,我提出的是《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。”她的声音不大,但很清晰,“退役军人,是国家的功臣。他们为国家流血流汗,退役后应该得到应有的保障。”

台下有人举手。是西北某省的代表,姓王,五十多岁,秃顶,戴着一副黑框眼镜,手里拿着一份厚厚的文件,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。

“秦代表,这个法案的财政压力很大。现在国家正在搞经济建设,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。您算过账吗?这个法案一旦通过,每年至少要增加几百亿的财政支出。这几百亿从哪里来?从教育?从医疗?从基础设施建设?”

秦明月翻开桌上的文件,声音很平静。“王代表,您说的这个问题,我在预算方案里已经详细说明过了。第三页到第八页,您可以看一下。资金来源有三个渠道:第一,中央财政专项拨款,占总预算的百分之四十;第二,地方财政配套,占总预算的百分之三十;第三,社会捐助和基金会的补充,占总预算的百分之三十。具体数字在第五页的表二。”

王代表翻了翻文件,眉头皱了一下,没说话。

“刀刃是什么?”秦明月继续说,目光扫过全场,“国家的刀刃,是国防。是那些在边防线上站岗放哨的士兵。是那些在洪水中扛沙袋的战士。是那些在火场里冲进冲出的消防员。他们退役了,国家就不管了?”

台下又有人举手。是东部某省的代表,姓李,四十多岁,穿着一件深色的西装,表情严肃。

“秦代表,不是不管,是量力而行。现在的保障已经很好了——退役军人的补贴每年都在涨,医疗、住房、就业都有政策倾斜。您提的这个法案,步子迈得太大了。我们建议分步实施,先试点,再推广。”

秦明月看着他,目光很冷。“李代表,您说的‘已经很好了’,是怎么个好法?”

李代表愣了一下。“我们的调研数据显示——”

“我的调研数据跟您不一样。”秦明月翻开另一份文件,“去年,我带着团队走访了七个省、二十三个县、一百多个退伍老兵家庭。他们的生活状况,我这里有详细的记录。李代表,您要不要听听?”

李代表张了张嘴,没说话。

“我有一个老兵,六十二岁,参加过自卫反击战,立过二等功。他现在住在农村,房子是三十年前盖的土坯房,墙裂了,房顶漏雨。老伴风湿病,常年吃药,每个月药费三百多。儿子在外打工,一年到头回不来一次。他每个月的退伍补贴,加上农村养老金,一共一百二十块。”

台下安静了。秦明月的声音不大,但很清晰,每个字都像钉子。

“一百二十块。够干什么?够买一袋米?够交一次电费?够看一次感冒?”

她停顿了一下,目光扫过全场。

“他说——‘我不后悔当兵。但我想知道,国家还记不记得我。’”

全场安静了。没有人再举手,没有人再提问。几个老代表在擦眼泪,一个头发花白的将军低下了头,他胸前挂满了勋章,手指在桌沿上轻轻敲着,一下一下的,节奏很慢。

秦明月看着那个将军,看了两秒,然后继续说。

“各位代表,这就是我要立这个法的原因。国家记得每一个当兵的人吗?如果我们不立法保障他们的权益,他们怎么知道国家记得他们?这个法案,不是浪费资源。是还债。还那些用命保家卫国的人的债。”

她深吸一口气。

“我请各位代表,投赞成票。”

投票开始。大屏幕上的数字跳动着,赞成票从零开始往上跳,反对票几乎没有动。赞成票越来越多,越来越多,一百、两百、三百、四百——最后数字定格——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,议案全票通过。

秦明月站在发言席上,看着屏幕。她的表情还是冷冷的,但她的眼眶红了。她的手指从发言稿上移开,垂在身侧,攥成了拳头。指甲掐进掌心,有点疼,但她没松手。

散会后,记者们涌上来,话筒和录音笔伸到她面前,闪光灯噼里啪啦地响成一片。“秦代表,请问您为什么对这个法案这么坚持?”

秦明月停下脚步,看着镜头。她的目光很平静,但她的手指在身侧微微攥紧了。

“因为有人让我知道,军人不应该被遗忘。”

“那个人是谁?”

“我的男朋友。林锋。”

记者们又疯狂地按快门。秦明月没躲,就那么站着,任由他们拍。她的耳根红了,但她的表情没变。

“秦代表,您上次说林锋是您的全部,这次又说他是让您知道军人不应被遗忘的人。你们的关系是不是已经——”

秦明月没回答。她转身走了。高跟鞋踩在地板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记者们还想追,被工作人员拦住了。

她走出人民大会堂的时候,阳光刺眼。天很蓝,没有云,广场上的国旗在风中猎猎作响。台阶下面站着一个人。

林锋。他穿着一件深色的西装,白色衬衫,领带是沈清雪早上帮他系的——她说“最后一次了,以后你自己系”。他说“好”。她说“骗人,你肯定不会系”。他笑了。他手里拿着一束花——红玫瑰,十一朵,包装纸是淡粉色的,系着白色的丝带。他的嘴角微微翘着,看着她。

秦明月站在台阶上,看着他。阳光照在他脸上,他的眼睛很亮。她走下台阶,一步一步的,高跟鞋踩在石阶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
“你怎么来了?”她问。

“来接你回家。”

“回家?”

“嗯。我们的家。”

她的眼眶红了。她没哭,但眼眶红了。她接过花,低头闻了闻。玫瑰花的香味很浓,混着包装纸的淡淡香气,还有他手上消毒水的味道。

“你什么时候学会送花的?”

“刚才。”

“跟谁学的?”

“花店老板。”

“花店老板怎么说的?”

“他说,送玫瑰代表喜欢。”

“那你喜欢谁?”

“你。”

她的脸红了。她低下头,把脸埋在花里。阳光照在她的头发上,照在她红透的耳根上。

“林锋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这个人。”

“怎么了?”

“太会了。会得让人受不了。”

“那就别受着。”

她笑了。她把花抱在怀里,挽住他的胳膊。

“走吧。回家。”

两个人走下台阶,阳光照在两个人身上,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地上,一长一短,靠在一起。

“林锋。”

“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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