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 带队营救·沈砚对峙青帮(1 / 2)

警用摩托的车灯劈开雨幕,像一把烧红的铁条捅进黑布里。沈砚坐在后座,风把大衣下摆吹得猎猎作响,雨水顺着他的领口灌进去,冷得他牙根发紧。助手小陈握着车把,回头看了他一眼:“探长,真不叫人了?”

“叫人?”沈砚嗓音压着低频,像砂纸磨过木头,“等巡警队报备、批令、点名、整装,魏三合早被剁成肉馅包进青帮的馄饨里了。”

小陈没敢接话,只把油门拧到底。轮胎碾过积水,溅起两道浑浊的弧线。十三仓的大门出现在雾中,锈迹斑斑的铁门半掩着,门框两侧站着四个打手,手里拎着短棍和砍刀,脚边还蹲着一条狼狗,龇着牙哼哧喘气。

摩托在门前五米刹住,轮胎打滑了一下,稳住。沈砚跳下车,皮靴踩进水洼,水花都没溅高。他没看那条狗,也没理门口四人,径直往前走。

“站住!”左边那人横出一步,短棍往地上一顿,“没搜查令,不准进。”

沈砚停下,左手插进中山装口袋,掏出钢笔,啪地甩开笔帽。他低头翻开随身记事本,在一页空白纸上写下:“江州刑事科探长沈砚,于民国二十五年六月十七日凌晨两点零七分,抵码头十三仓,欲营救巡捕房编外人员魏三合,遭青帮武装阻拦,拒让通行。”

他写完,抬眼扫了一圈四人面孔,又补了一句:“上述四人相貌特征已录,后续将附照片呈交法院,作为妨碍公务及非法拘禁之证据。”

右边那人冷笑:“你记你的,我们听我们的。这里是青帮私地,不归你巡捕房管。”

“哦?”沈砚合上本子,把钢笔别回胸口口袋,右手缓缓搭上腰间枪套扣环,“你们现在做的事,叫‘共犯’。根据《中华民国刑法》第一百零三条,任何人有权制止正在进行之犯罪——我现在就在执行这个权利。”

他往前逼近一步。四人下意识后退半步,连那条狗都缩了缩脖子。

“我再说一遍,”沈砚声音不高,但字字砸在地上,“我要见金贵,要带人走。魏三合是巡捕房的人,不是你们家后院养的鸡,想杀就杀,想炖就炖。”

门内传来一声慢悠悠的笑:“哟,好大的官威啊。”

金贵从阴影里踱出来,手里盘着一对铜球,咯吱咯吱转着。他穿着黑色绸衫,袖口挽起一截,露出手腕上的翡翠扳指。身后跟着两个心腹,一个端茶,一个拎鞭。

“沈探长深夜造访,不打招呼就闯门,不太合规矩吧?”金贵站在台阶上,居高临下地看着沈砚,“再说,你那位‘编外人员’,昨夜潜入我仓房,偷拍账册,还拿铜烟锅反光照屋,你说,这是办案,还是做贼?”

“他是巡捕房的眼线。”沈砚盯着他,“你们私设刑堂,动用火签烙人,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。我现在以执法者身份要求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交出受害人。”

“受害人?”金贵笑了,把茶碗放在石墩上,“他是小偷,我按江湖规矩教训他,天经地义。你要讲法,我不拦你——明天天亮,我亲自押他去巡捕房报案,告他盗窃未遂,你看如何?”

“不行。”沈砚摇头,“我现在就要带人走。”

“你不讲理?”金贵眯起眼。

“我讲的是法。”沈砚往前一步踏上台阶,与金贵平视,“你也知道,我父亲是怎么死的。我不信拳头,只信证据。但现在,我准备先用拳头,再补证据。”

金贵脸色微变。

沈砚不再废话,绕过他往里走。两名打手想拦,金贵抬手止住。他知道这年轻人不好惹——前些日子码头三号仓的事,老刀被抓,消息传得快,都说这新来的探长脑子利索、下手狠辣。

地下暗室的门开着,煤油灯昏黄。魏三合仍吊在木桩上,肩膀焦黑一片,头发湿漉漉贴在额角,嘴唇干裂,但眼睛还睁着。听见脚步声,他眼皮动了动,咧嘴一笑,声音嘶哑:“沈……大哥,你来啦?侬晓得伐,他们这茶……比巡捕房食堂还难喝……”

沈砚走到他面前,抬手摸了摸他额头,滚烫。他转头对旁边提水桶的打手说:“放下桶,出去。”

那人没动。

沈砚右手按上枪柄,咔嗒一声推开机头。“我说,放下桶,出去。”

打手看了看金贵。金贵站在门口,没说话,只轻轻点了下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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