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苟且偷生(1 / 2)

雪下了一整夜。

沈清辞是被冻醒的。城隍庙四处漏风,破败的窗棂根本挡不住刺骨的寒风,她蜷缩在角落里,那件黑色外袍上已经落了一层薄雪。

她睁开眼的第一件事,是摸膝上的短刀。

刀还在。

她缓缓吐出一口白气,撑着墙壁站起来。全身的骨头像被人拆了一遍又重新拼上,酸疼得厉害。原主这具身体从小娇生惯养,哪里受过这种罪?昨夜那一番折腾,加上在冷地里躺了一夜,她已经感觉到额头有些发烫。

“不能病。”她低声对自己说。

前世她在投行工作时,高烧40度照样做完了一百多页的ppt。这点小病,扛得住。

沈清辞走到庙门口,向外张望。

雪已经停了,天色灰蒙蒙的,大概是清晨卯时左右。这座城隍庙位于城南的一片荒地上,四周杂草丛生,最近的民房也在半里之外。昨夜那个黑衣人选这个地方,确实够隐蔽。

但也够偏僻。

偏僻意味着没有食物,没有药品,没有换洗的衣服,什么都没有。她手里只有二十两碎银和一把短刀,要在这种地方活三个月?除非她是神仙。

“三个月……”沈清辞冷笑一声,“我一天都不会多待。”

她开始盘点原主记忆中的有用信息。

这里是天启王朝,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,类似于明清时期的封建社会。京城叫永安城,分为皇城、内城、外城三部分。皇城住皇帝妃嫔,内城住王公贵族,外城住平民百姓和各地商人。

商业方面,这个朝代对商人虽然仍有些轻视,但已经不限制商人穿绸缎、坐轿子了。京城里最大的商号叫“聚宝阁”,做的是南北货物中转的生意,背后有世家大族撑腰。除此之外,还有十几家中等商号和无数小商贩。

最重要的是——这个朝代的女性可以经商,可以立女户,甚至可以上堂告状。虽然处处受歧视,但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。

“够用了。”沈清辞将短刀插进腰间,裹紧外袍,踏出了庙门。

她需要三样东西:衣服、食物、信息。

衣服和食物可以用钱买,信息则需要找人打听。原主的身份现在见不得光,她不能以沈清辞的名字出现,也不能去任何和官场有关的地方。

“从现在起,我叫沈七。”

沈七是沈清辞小时候的乳名,只有已故的母亲知道。用这个名字,既不会暴露身份,又不会让自己忘记——她是谁,她要做什么。

她沿着小路走了约莫两刻钟,才看到一片低矮的民居。这里应该是外城的边缘地带,住的都是穷苦人家,街道狭窄泥泞,两侧是各式各样的小摊贩。

卖包子的、卖布的、卖针线的、卖糖葫芦的……吆喝声此起彼伏。

沈清辞在一个包子摊前停下,买了四个热腾腾的肉包子,花了二十文钱。她又找到一个卖旧衣的摊子,挑了两件洗得发白的棉布衣裙和一双半旧的布鞋,花了五百文。

卖衣大娘上下打量她,目光在她脸上的伤痕和身上的血渍上停留了片刻,但没有多问。在京城讨生活的人都知道一个道理——不多嘴,活得长。

沈清辞找了一处偏僻的巷子,换下那身沾满血污的衣裙,用雪水草草擦了脸和手,重新将头发梳成一个简单的发髻。

她看了看水洼中倒映出的脸。

那是一张极美的脸。鹅蛋脸,柳叶眉,一双凤眼微微上挑,眼尾有一颗小小的泪痣。鼻梁高挺,嘴唇天生带着淡淡的粉色。即便是狼狈不堪、面色蜡黄的状态,也能看出这是个美人胚子。

原主的记忆中,这张脸曾经为她招来过不少麻烦。沈清辞却觉得,这张脸是她的武器之一。前世她就知道,美貌是一种资源,用好了事半功倍,用不好就是祸水。

她用得好了。

收拾妥当后,沈清辞走进了一家茶馆。

茶馆不大,坐满了三教九流的人。她挑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,要了一壶最便宜的茶,竖起耳朵听周围的人说话。

“听说了吗?将军府那事,昨儿个又砍了二十多个人头!”

“可不是嘛,连府里的丫鬟婆子都没放过,那叫一个惨啊……”

“我表哥在禁军当差,他说沈大将军是被冤枉的,有人在他书房里塞了通敌的信件,那字迹都对不上!”

“嘘——你不要命了?这话也敢说?”

“怕什么?这里又没外人。我跟你说,这事儿背后有人,而且那人位高权重……”

说话的声音突然压低,沈清辞没能听清后面的内容。但她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信息。

栽赃。字迹对不上。位高权重。

和她猜测的差不多。

她端起茶杯,慢慢啜了一口,目光低垂,面无表情。但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,指节泛白。

父亲沈伯远,一生忠烈,战功赫赫,最后却死在一封假信上。三百六十九条人命,换来的不过是某些人除掉眼中钉的快感。

这笔账,她会一笔一笔算清楚。

喝完茶,沈清辞离开了茶馆。她没有回城隍庙,而是在外城转了一圈,把每一条街、每一个坊市的位置都记在脑子里。前世她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这辈子的脑子比前世还好使,走一遍就能画出完整的地图。

傍晚时分,她回到城隍庙,发现庙里多了三个人。

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,两男一女,正围着一堆火烤红薯。看见她进来,三个人同时抬起头,目光警惕而贪婪。

沈清辞注意到,其中一个男人的眼睛盯着她腰间鼓鼓的钱袋。

“哟,小娘子,这地方可不是你该来的。”那个男人站起来,露出满口黄牙,笑嘻嘻地走过来,“这里是我们兄弟的地盘,你要住也行,得交点保护费。”

另外两个人也跟着站了起来,一左一右堵住了门口。

沈清辞没有后退。

她站在原地,平静地看着那个男人,目光像在看一件不值钱的货物。

“你确定?”她问。

那男人被她看得一愣,随即恼羞成怒:“臭丫头,敬酒不吃吃罚酒!哥几个,把她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!”

三个人同时扑上来。

沈清辞动了。

她侧身避开第一个人的拳头,右手从腰间抽出短刀,反手一挥,刀锋贴着那人的手臂划过,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。那人惨叫一声,捂着手臂退开。

第二个人从侧面冲过来,沈清辞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,趁他弯腰时,刀柄狠狠砸在他的太阳穴上。那人眼前一黑,直接栽倒在地。

第三个人是那个女的,本来想从后面抱住沈清辞,看见两个同伴一个见血一个倒地,吓得转身就跑,一头撞在门框上,晕了过去。

整个过程不到十秒钟。

沈清辞甩了甩刀上的血,看向第一个男人。

那男人捂着流血的手臂,脸色惨白,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。

“我再说一遍,”沈清辞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冷意,“这地方,我要了。你们要么滚,要么死。”

那男人连滚带爬地跑了,连两个同伴都顾不上。剩下的两个人也很快醒过来,屁滚尿流地逃出了城隍庙。

沈清辞关上门,靠着墙慢慢滑坐到地上。

她的手在微微发抖。

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这具身体的体力太差了。刚才那几下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,如果再来两个人,她未必打得过。

“要练。”她对自己说,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。”

她拿起地上剩下的红薯,放在火上烤熟,慢慢地吃完了。又就着雪水把短刀擦干净,插回腰间。

夜深了。

庙外又飘起了雪。

沈清辞靠着墙,闭上眼睛,脑子里却在飞速运转。

她需要一个计划。

三个月的时间,她要做三件事:第一,活下去;第二,站稳脚跟;第三,找到为沈家翻案的突破口。

活下去不难,她有二十两银子,省着点能用两个月。但光活下去没用,她需要钱,需要很多很多钱。

钱能打通关节,钱能买来消息,钱能收买人心,钱能让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拥有话语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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